1. CPSIA
美国消费品安全促进法案(CPSIA)严格要求了儿童产品中的铅含量,其限值根据基材和表面涂层而定。此外,该法案还限制了儿童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中的有害邻苯二甲酸盐8P的含量。
化学项目
管控项目
限值
铅
基材:100mg/kg;涂层:90mg/kg
邻苯二甲酸盐
8P:DEHP/ DBP/ BBP/ DINP/ DIBP/ DCHP/ DPENP/ DHEXP,每种不得超过1000mg/kg
2. ASTM F2923
该标准仅适用于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饰品,不适用于玩具类产品。标准不jinxian制了产品中多种重金属含量,包括铅、镉、镍释放、可溶性重金属,还对其物理机械性能做了要求。
化学项目
管控项目
要求
铅
基材:100 mg/kg;涂层:90 mg/kg
镉
75 mg/kg
可萃取镉
塑胶小部件:75 mg/kg;金属小部件:200 μg
盐萃取镉
18 μg
镍释放
穿刺性:0.2 μg/cm2/week
长期与皮肤接触:0.5 μg/cm2/week
7种可溶性重金属
(涂层)
镉:75 mg/kg,汞:60 mg/kg
铬:60 mg/kg,砷:25 mg/kg
硒:500 mg/kg,锑:60 mg/kg
钡:1000 mg/kg
邻苯二甲酸盐8P: DEHP/ DBP/ BBP/ DINP/ DIBP/ DCHP/ DPENP/ DHEXP每种不超过1000 mg/kg。物理项目
尖点利边
8岁以下儿童饰品不得含有可触及的危险尖点、危险利边。
小部件
3岁以下儿童饰品不得含有小部件。
危害磁体
(磁通量≥50KG2mm²且属于小部件)
(1)8岁以下: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滥用测试后,不得含有危害磁体或危害磁性部件;
(2)8岁及以上:若含有危害磁体或危害磁性部件,则需警示声明。
断裂释放力
经15磅拉力测试后,可以断开,且不得释放任何物理危害因素。
豁免:周长小于9.4英寸的儿童饰品
电池要求
(1)滥用测试前后,在不使用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属于小部件的电池应不可触及;
(2)对于可更换电池时应标记:新旧电池不能混用;碱性电池、标准(碳-锌)电池、或可充电(镍-镉)电池不能混用等类似的信息;
(3)对于可接触到的不可更换电池应添加相关说明或标识;
(4)电池驱动儿童饰品应从设计上做到不可能对不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纽扣电池除外);
(5)在产品标示或说明中应yongjiu性标记电池极性。
吸入舌钉
不得含有
标签要求年龄标签
加贴年龄标签
其他推荐警告标语耳饰穿刺部件嵌入的警告标语含有填充液体的饰品
填充液体要求
(1)不得含有16CFR 1500.231及16CFR 1500.14(需要特殊标记说明的材料)中的物质;
(2)饰品若含有化妆品,其化妆品需要满足USP51&61&62;
(3)饰品若含有其他液体、糊状物质、油灰、凝胶、粉末(除化妆品外),则其需要满足USP61&62。
3. ASTM F2999
该标准适用于12岁以上成人饰品。该标准部分项目和限值方面引用了加州含铅珠宝法(CA Health and Safety Code Section 25214.1-25214.4.2 )和饰品标准ASTM F2923的相关要求,其管控项目包括铅、镉、可溶性重金属、镍释放等化学项目及磁铁、电池、吸入舌钉等特殊部件的物理要求。
化学项目
管控项目
要求
铅
除豁免材料外:
(1)电镀金属合金铅含量小于60000 mg/kg
(2)非电镀金属铅含量小于15000 mg/kg
(3)塑胶、橡胶铅含量小于200 mg/kg
(4)表面涂层铅含量小于600 mg/kg
(5)除以上的其它材料铅含量不得超过600 mg/kg
镉
15000 mg/kg
可萃取镉
塑胶小部件:75 mg/kg;金属小部件:200 μg
盐萃取镉
18 μg
镍释放
无限值
7种可溶性重金属
(涂层)
镉:75 mg/kg,汞:60 mg/kg
铬:60 mg/kg,砷:25 mg/kg
硒:500 mg/kg,锑:60 mg/kg
钡:1000 mg/kg
物理项目
危害磁体
(磁通量≥50KG2mm²且属于小部件)
若磁体属于小部件,则需要附加警示声明
电池要求
在不使用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属于小部件的电池应不可触及吸入舌钉
若产品含有吸入舌钉,则需要附加警示声明
年龄标签
加贴年龄标签
含有填充液体的饰品
填充液体要求
填充液体不能含有16CFR 1500. 14中的物质
4. 加州65法案(CA Prop65)
加州65法案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于1986年通过的有关有毒化学物质的提案,全称《1986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执行法案》。该法案管控物质种类非常多,涉及的产品范围也非常广,包含珠宝、纺织服装、玩具、电子电器等。目前,根据此法案加州已经产生了许多关于饰品的案例判决,涉及物质主要是铅、镉、邻苯二甲酸盐等。不同的案例判决,其限值要求可能不同。
常用案例
管控物质
要求
Alameda Superior Court, RG10-514803
铅
不同材质其限值要求不同(除豁免材质);
成人饰品和儿童饰品限值不同。
Alameda Superior Court Case No. RG 18-923611
镉
100 mg/kg
CA Prop 65 - The County of Marin Case No. CIV1103513
邻苯二甲酸酯
(3P:DBP/BBP/DEHP)
BBP/DBP/DEHP:每种≤1000 mg/kg
备注:目前,加州65清单中的邻苯为6P:
BBP/DBP/DEHP/DIDP/DINP/DnHP;故若客户测试加州65邻苯,建议测试6P,不在案例中的3种邻苯建议限值为:每种≤1000 mg/kg。
San Francisco Superior Court Case No. CGC - 10 - 497729
邻苯二甲酸酯
(3P:DBP/BBP/DEHP)
3P,每P≤1000mg/kg
备注:目前,加州65清单中的邻苯为6P:BBP/DBP/DEHP/DIDP/DINP/DnHP;故若客户测试加州65邻苯,建议测试6P,不在案例中的邻苯建议限值为:每种≤1000mg/kg。
【适用于可接触的PVC、软塑、乙烯基材料、人造皮等塑胶材料。】
5. 其他法规及标准
美国其他部分州对饰品有害物质立法也获得通过,如伊利诺斯州铅中毒预防法案(LPPA),华盛顿州的儿童安全产品法案(CSPA),马里兰州和康涅狄格州饰品中的总镉含量不得超过75 mg/kg,伊利诺斯州和明尼斯达州饰品中的可溶性镉不得超过75 mg/kg。
法规条例(地区)
管控项目
限值
LPPA(410 ILCS45/6)(伊利诺斯州)
总铅
总铅超过40 mg/kg需要做警告标识,合格限值需CPSIA 铅含量要求。
CSPA(华盛顿州)
总铅
90 mg/kg
总镉
40 mg/kg
邻苯二甲酸盐
6P (DEHP, DBP, BBP, DINP, DIDP, DnOP)之和≤1000mg/kg。
Chapter 578(HB 145, Session 2011)(马里兰州)
总镉
75 mg/kg
Public Act 10-113(HB 5314)(康涅狄格州)
总镉
75 mg/kg
Public Act 96-1379 Cadmium Safe Kids Act
(HB 5040, Session 2010) (伊利诺斯州)
可溶性镉
75 mg/kg
S.F 2510 Art6. sec 27(明尼斯达州)
可溶性镉
75 mg/kg
欧盟饰品检测要求:
针对饰品,REACH 附录 17管控物质主要是铅、镉、镍释放及邻苯二甲酸盐等。除此,满足REACH 第57条规定的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
法规条例
管控项目
限值
REACH ANNEX XVII 23
镉及其化合物
塑胶及金属:100mg/kg;涂层:1000mg/kg
REACH ANNEX XVII 27
镍释放量
穿刺性:0.2 μg/cm2/week
长期与皮肤接触:0.5 μg/cm2/week
REACH ANNEX XVII 43
偶氮
30mg/kg
REACH ANNEX XVII 50
多环芳香烃
PAHs
针对直接且长期或短期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塑胶部件。
PAHs【8P: BaP、BeP、BaA、CHR、BbFA、BjFA、BkFA、DBAhA】,每种不得超过1 mg/kg。
REACH ANNEX XVII 51
邻苯二甲酸盐
BBP+DBP+DIBP+DEHP≤1000 mg/kg
REACH ANNEX XVII 63
铅
500mg/kg
REACH SVHC
SVHC
1.1000mg/kg(超过限值规定需进行通报)。
2. 物品中SVHC通报需同时满足的2个条件:
(1) 物品中某种SVHC的浓度大于0.1%;
(2) 该制造商生产的所有产品中该SVHC总量在欧盟超过1吨/年。
3. 根据欧盟2008/98/EC《废弃物框架指令》(WFD指令),物品中的SVHC物质浓度若超过0.1%(质量分数),则须向ECHA进行SCIP通报。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
中国饰品检测要求:
GB 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是我国首次发布的限制非贵金属饰品(除珠宝玉石)中有害物质的强制标准,已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各类非贵金属首饰及摆件(除珠宝玉石)均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对于贵重金属饰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则被另外一部强制性标准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管控。这两部标准限制了所有金属材质饰品中的多种重金属含量,管控项目和限值要求都相同。
饰品类别
管控项目
限值
儿童饰品
铅
300 mg/kg
镉
100mg/kg
砷、汞、六价铬
1000mg/kg
镍释放
身体刺穿:0.2 µg/cm2/week;
直接并长期接触:0.5 µg/cm2/week
8种可溶性重金属
铅:90 mg/kg。镉:75 mg/kg
汞:60 mg/kg。铬:60 mg/kg
砷:25 mg/kg。硒:500 mg/kg
锑:60 mg/kg。钡:1000 mg/kg
成人饰品
铅
1000mg/kg
镉
100mg/kg
砷、汞、六价铬
1000mg/kg
镍释放
身体刺穿:0.2 µg/cm2/week;
直接并长期接触:0.5 µg/cm2/week
备注:采用其他材质制成的饰品,有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注要求,如:
纺织材质需要满足GB 18401,皮革材质需要满足GB 2040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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